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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目标任务的通知

作者:rbjbgs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0    添加时间:2011-5-29 16:03:31    【打印文章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文件

皋办〔201147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高技能人才

培养引进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工作的意见》(皋办201120号)和全国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引进的力度,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迈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新如皋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南通市人才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细则及我市2011年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现下达我市2011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高技能人才引进

  1.加大引才平台的搭建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的力度,定期举办人力资源市场,组织赴外招聘,并广泛吸纳全市企业成为人力资源网站会员,及时展开网络招聘,全方位多角度地满足我市用人单位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2.加大赴外招引力度。

  各镇(区、园)要定期收集辖区内用人单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信息,积极组织有需求的单位赴外参加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特别是组织用人单位参加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引进成熟的高技能人才。

  3.加大与中介机构的联合力度。

  各镇(区、园)要在征集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的基础上,加强与市内外劳务中介机构的合作,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联合招聘急缺的高技能人才。

  4.加大校企合作力度。

  各镇(区、园)要动员企业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引导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职)院校的合作,特别是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的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

  1.各镇(区、园)积极组织辖内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各部门做好所属单位人员申报的工作。

  2.所有申报考核由镇(区、园)、部门扎口,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镇(区、园)、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并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后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时间要求。

  (1)申报截止时点:各镇(区、园)、部门必须在2011630日前按要求完成材料申报。

  (2)考核截止时点:201111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推进网络。

  各镇(区、园)、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机构,积极部署,强势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机制。各镇(区、园)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主功能区社保局长、镇社保所所长具体落实,人事助理协助配合。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组织人事干事具体落实。

  (二)完善制约机制。

  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中的积极作用,将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项目引进、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评优和资质申报评估等的必要条件。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1.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皋政发〔201174 号文件)执行。

  2.设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企业”表彰奖励专项基金。对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3.对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给予奖励(以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完成高级工任务的,每完成一名奖励80元;完成技师(含高级技师)任务的,每完成一名奖励108元。

  4.企业每引进一个紧缺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政府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800元、1500元。年底按要求组织申报。

  (四)完善考核机制。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等部门参与,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市人才办公室对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优先推荐为“如皋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

  

附件:2011年如皋市高技能人才目标任务分解考核表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525 

附件:

2011年如皋市高技能人才目标任务分解考核表

责任部门

高技能人才培养

目标任务

(70分)

高技能人才引进

目标任务

(30分)

总分值

(100分)

责任人

发改委

20

100

杨  飞

住建局

20

100

朱贵宏

安监局

20

100

费秀平

科技局

20

100

张亚鸾

卫生局

20

100

李向东

教育局

20

100

金海清

农委

20

100

夏文彬

民政局

20

100

谢万健

建工局

20

100

冯  昕

交通运输局

20

100

田祥云

长江镇

(如皋港区)

400

260

100

吴志华

如城镇

300

120

100

黄建龙

经济开发区

(柴湾镇)

300

120

100

马金华

科技城

(桃园镇)

170

60

100

阮汝国

道口镇(丁堰、东陈、江安、白蒲、九华、石庄)6

60

40

100

各镇党委

书记

一般镇(7镇)

30

30

100

常青、高明、

雪岸3

20

20

100

合计

2000

1070

主题词:高技能人才 引进工作 目标任务 通知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

─────────────────────────────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                     2011526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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