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人保办〔2011〕4号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考核意见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分局):
为了建立高效、快捷的人保动态政务信息报送体系,推进全市人保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人保动态,提升人保部门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人保部门执政为民、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报道内容
凡与人保事业发展有关的事件、资讯、文字和影音视听材料等信息资源。
二、目标任务
年度目标:宣传报道工作位居南通市人保系统前列。
年度任务: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活动信息,登录本局网站上传率、准确率达100%。全年在本市级新闻媒体(不含网站)用稿单位至少8篇,科室、劳保所至少4篇。全年在南通市以上刊物(不含网站)发表调研文章单位至少2篇、科室至少1篇;信息、报道用稿单位至少8篇,科室、劳保所至少1篇。
各单位(含局属单位)每周报送信息/文章(专用邮箱rgrbjxxzy@163.com)不少于1条/篇,科室、劳保所每月不少于1条/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局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系统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至少1名专(兼)职信息员。
(二)严格纪律,及时报送
对开展的重要活动,应在活动次日报办公室;可对外宣传的重要信息应在当日报送;对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一小时内报送。
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外报送、投稿实行归口审核制。凡需对外报送的信息/文章均需规范填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文稿签发单(本局网站“资料下载”栏可下载),由各科室(单位、所)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统一编号对外报送或投稿。对擅自发布失实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信息员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填写统一汇总表格(本局网站“资料下载”栏可下载)将信息、宣传报道录用情况报局办公室(专用邮箱rgrbjxxzy@163.com;专用QQ群4347006),逾期不报视作该季度无信息、报道被录用。市局办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在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报。年终考核领导组将对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情况通报全系统。
(三)规范管理,奖惩分明
1、人保系统(不含劳保所)电视、报刊杂志的所有宣传工作均由办公室扎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
2、奖励原则。①“用稿奖”:每篇录用稿取最高等次奖励,不重复计奖。②“荣誉奖”:根据年终信息、宣传报道录用汇总情况,评选本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主动学习,提高质量
人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采取自学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能力。负责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更应克服困难,刻苦钻研,埋头学习,掌握扎实的基本功,提高信息质量。
本意见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