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
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全市考核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现就本系统2011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责任制绩效和创新创优考核
(一)考核依据
按照《2011年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奖惩意见》(皋人保办[2011]2号)和《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创优考核办法》(皋人保办[2011]3号)进行。
(二)考核要求
1、各科室、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12月28日前准备好自查结果及工作实绩材料。
2、党委建立考核组,由瞿进副局长、薛宜发书记牵头负责,对各科室、单位目标责任制绩效完成情况、创新创优及效能建设等工作进行集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公务员、事业科室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含专职副书记、主任助理、工会主席)由党委考核;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混岗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考核。劳动合同制人员一并考核。
(二)奖励名额
党委在嘉奖、优秀等次的基础上,设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劳动合同制人员先进个人等评先项目,用于奖励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奖励名额见附件1)。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评先评优工作,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时间部署
12月25日前须完成个人述职、领导评鉴、确定等次等,12月26日上午9:30前务必将考核登记表、拟表彰人员名单、奖励登记表、先进事迹等材料报送局办。材料的填写及报送详见附件2。
中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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