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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作者:陆天华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08    添加时间:2010-8-27 8:18:54    【打印文章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皋政办发〔2008〕15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结合如皋市委组织部《关于依托公共服务中心推进部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推进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网格划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配套制度,在镇(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根据区域、企业分布、职工人数等情况,将镇(区)行政区域划分若干个网格责任区,建立镇(区)为一级网格、村(社区)为二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在每个网格内配置相应的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调查掌握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管理,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管理措施
(一)成立中队、建立网格。在全市21个镇(区)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由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分局)增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每个中队设3-5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以各镇(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基本单位,建立21个劳动保障一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332个劳动保障二级网格。
(二)配备人员、落实设施。聘任劳动保障事务所(分局)工作人员任一级网格兼职监察员,人员配备不足部分由各镇(区)从其他部门进行调剂。聘任村(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任二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利用现有的办公场所和网络设施建立二级网格。
(三)组织培训、持证上岗。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其中新招聘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证》。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经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证》。
(四)信息采集、建数据库。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以现有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综合信息网络,重点建设适应网格化管理要求的信息采集系统和电子数据档案,并将用人单位、区域网格、监察机构和业务管理数据平台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实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的效能。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信息进行采集,形成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职工名册),在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一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二级网格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一级网格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建成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并经测试后,上网运行。
三、实施步骤和考核办法
  (一)实施步骤。2008年10月底前,依各镇(区)为主体,市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在全市21个镇(区)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立一级网格。2008年11月开始在全市21个镇(区)各选择1-2个村(社区)建立二级网格进行试点。所选试点村(社区)应为公共服务机构条件较好,并建立了村(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的村(社区)。完成建立网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等基础工作,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聘用和业务培训,确保11月中旬上岗到位,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2009年6月份开始正式在全市各村(社区)建立二级网格,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建立适应网格化管理操作系统,完善实时监控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
(二)考核办法。将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镇(区)的年度考核,各镇(区)对所属村(社区)进行相应的考核。网格化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的考核,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要将劳动保障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格、责任到人,进行考核。对如期完成任务、工作考核合格的兼职监察员、协管员,按规定发放目标考核奖。目标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管方式、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为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市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监控和目标考核。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各镇(区)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进行管理,分解目标责任,做到按级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网络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员网格责任制度,承担对所负责网格的兼职监察员、协理员业务的指导督促,按时完成各项业务。按照严格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业绩考核和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规范协理员的工作数量、质量等定期提出评价意见,对不适应工作需要,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协理员,依法解除聘用关系,保证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顺畅,成效显著。
   (四)加强协调,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赋予了镇(区)、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内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将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全市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中统筹安排,加强与镇(区)、村(社区)工作的协调,有条不紊推动此项工作,确保劳动保障工作真正向村(社区)延伸和覆盖。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网格化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031印发
共印200份
 

文章录入:监察大队    责任编辑: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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