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皋组发〔2009〕12号
关于聘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皋政办发〔2008〕157号),根据如皋市委组织部《关于依托公共服务中心推进部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聘用全市各村(社区)大学生村干部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特此通知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