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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如皋市企事业退休人员第二轮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养老处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99    添加时间:2010-8-27 18:02:08    【打印文章

 

各镇(区、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分局)、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根据省、南通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如皋市企事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皋人保险[2010] 49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将从2010年起,组织开展企事业退休人员第二轮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现就本轮首批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已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事业退休人员;
2、南通市范围内异地委托管理服务的部分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体检主要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脾)、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肾功能(尿素氮、尿酸、蛋白、血糖、肌肝)、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
三、体检时间
自9月1日起至11月31日止。具体体检时段和体检人数,由各镇(区、园)、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分别与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每天所能承受的体检量具体商定,退休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生活安排和身体状况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安排体检日期。
三、体检组织实施
1、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根据最终确认的本辖区范围内参检人员名单编制《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电子信息花名册》。
2、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根据《如皋市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事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状况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所辖区内选择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签订《如皋市企事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书》,与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商定具体体检日程,安排体检。
3、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按照《如皋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手册》要求,填写体检对象基本情况。同时,根据体检日程安排,排出每位参检对象的体检日期和体检机构,及时将《如皋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手册》和体检《通知》发放到参检退休人员手中。
4、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务必做好体检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与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协同做好体检预约、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完整填写体检项目,做到填写不漏项,体检结论和建议意见祥尽,及时将体检后填写完整的《如皋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手册》整理归档,并将电子健康档案导入退休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做好退休人员查询体检结果工作。
四、定点体检医疗机构
如城镇、如皋经济开发区、东陈镇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凭《如皋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手册》分别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博爱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安排见附表。
市人民医院联系人:黄海飞  电话:13921456618
市中医院联系人:王国娟     电话:13962929099
市博爱医院联系人:丁进久  电话:13921688700
其他各镇企事业退休人员在本镇确定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就近进行体检。
五、考核结算
体检费用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包干。根据定点体检医疗机构体检质量、服务满意度和各镇(区)、社区退休人员健康档案管理率,对有效体检记录进行核定结算体检费用。对在体检活动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从报支体检费中按其10倍的比例予以扣减。
六、体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要根据辖区内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拟订相应的体检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把这项惠及广大退休人员的好事抓实抓好。
2、各镇(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人对辖区内退休人员体检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各项预案,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全过程的监控,不得敷衍了事,更不能弄虚作假。充分发挥自管组织协理员的作用,掌握本辖区体检对象的参检进度。根据体检计划的安排,及时提醒参检退休人员按时完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体检任务。
3、对高龄、鳏寡孤独参检对象,确无亲属陪同前往的,要落实专人陪同,如有必要,提请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定点体检或上门服务,确保参检过程安全。对未按时参检或弃检的退休人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处置和统计汇总工作。
附件:1、2010年度如皋市退休人员体检情况安排表
      2、2010年度如皋市退休人员体检工作进度考核表
 
 
 
 
                如皋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文章录入:养老处    责任编辑:养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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