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努力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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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就推进新农保制度进行研究。省长罗志军在昨天召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农保制度的重大意义,立足于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快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逐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省政府制定的新农保制度实施办法提出,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已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对全省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这一目标比国家规定提前10年左右。

罗志军说,建立新农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乡社保体系的重要工程,也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
罗志军指出,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尽可能将更多的农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保障;适应农村和农民的特点,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给农民留有选择空间,也给地方财政补贴留有余地,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建立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制度持续稳定健康运行。二是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明确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三方的责任。三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计发办法,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地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
对全面落实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各项措施,罗志军指出,要根据中央和省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加快工作进程。要优先调剂资金,确保新农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决不能打折扣。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尽快把新农保制度覆盖到所有乡镇,参保人群覆盖到所有村组。要重视加强农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切实为参保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提高农保经办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效率,使这项工作一开始就进入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轨道。
罗志军强调,建立新农保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全力以赴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大事做细、做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新农保工作。要强化政策宣传,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尽早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参与新农保制度建设。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抓紧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筹集新农保资金,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协同推进新农保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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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解读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