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告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89      更新时间:2011-10-14 17:02:44      文章等级:★★★

 

   

 

 

具有我市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市属、镇办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请于2011年底前到户籍所在镇(区)劳保所,申请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87289225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